广东全面开展“1名村(居)法律顾问+N名法律明白人”行动
发布时间:2024-05-09 18:23:19 作者:佚名 来源: 广东省司法厅
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公室《“1名村(居)法律顾问+N名法律明白人”行动方案》,以乡村振兴为目标,以“一村(社区)一法律顾问”制度和“法律明白人”培养工程为发力点,从制度赋能、服务履职入手,全过程、全方位深化自治、法治、德治“三治”融合。“1名村(居)法律顾问+N名法律明白人”行动在基层走深走实,助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,为乡村振兴增添动力。
广州市
高位推动,优选群众“法治身边人”。将村(社区)“法律明白人”培养工作纳入市“八五”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,明确各区责任,高位部署。要求各区建立健全遴选机制,从社区两委、干部、人民调解员、辅警、网格员等群体中遴选、纳入培养对象。由广州市司法局牵头,会同市民政、农业农村等部门,对全市登记在册的村(社区)“法律明白人”开展为期十天的网络培训,确保每人每年完成不少于8课时的学习辅导。各区积极运用“线上线下”相结合模式,采取法治讲座、经验交流会、旁听庭审、现场观摩以及学法考试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培训。截至2024年3月,广州市共培养村(社区)“法律明白人”11409人,每个村(社区)至少培养4名“法律明白人”,实现村(社区)全覆盖。
创新机制,优培基层“法治引路人”。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兼任村居调委会副主任参与矛盾纠纷化解,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融入到基层治理。今年以来,全市村(社区)法律顾问共为广大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超5.7万件次。
深圳市
提高“法律明白人”工作质量。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深入推进深圳市“法律明白人”作用发挥工作试点实施方案》,全面指导全市各有关单位落实试点工作任务。深圳市司法局、深圳市普法办率先为各社区“法律明白人”编制并印发《深圳市“法律明白人”基层法治实践指导手册》。部分区出台《关于优化提升“一社区一法律顾问”工作的若干措施》,细化并提出15条举措,进一步整合资源,发挥各自优势解决基层治理问题。
提升“法律明白人”法律素养。在社区干部、网格员、社区法律顾问、“五老”人员、退役军人等群体中进行选拔,全市共培育了3016名社区“法律明白人”。常态化组织社区法律顾问、“民生律师团”面向社区“法律明白人”开展法律知识培训,形成培养机制规范、队伍结构合理、作用发挥明显的社区“法律明白人”工作体系。
全面赋能基层依法治理工作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。积极组织社区“法律明白人”联动社区法律顾问、“民生律师团”,以“党员服务市集”“企业服务站”“电子市场服务站”为抓手,通过普法市集、专题讲座、普法巡展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,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3600余场,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。参与矛盾纠纷化解。社区法律顾问带领“法律明白人”开展专业化、专职化、专项化调解工作。在处理占绝对多数的法律关系较简单的矛盾纠纷时,“法律明白人”作用显著,对于法律关系更为复杂的,由社区法律顾问负责解答调解,共同推进基层依法治理。
珠海市
法律团队全面覆盖。将指导、培训“法律明白人”参与法治实践工作纳入村(社区)法律顾问职责范围,通过开展“结对子、搭台子、亮方子”等“传帮带”培育方式,推动全市325个村(社区)与84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,聘请村(社区)法律顾问208名,培育“法律明白人”1411名,2023年由村(社区)法律顾问参与的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训活动共460场次,审查合同695件、出具法律意见书210份、协助选举14次,开展基层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1341次。
促进双方实现优势互补。充分发挥村(社区)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“法律明白人”人熟、事熟、地熟的本土优势,把公共法律服务站、村(社区)法律顾问定期坐班的场所等打造成“1+N”密切协作、工作有机衔接的平台。香洲区翠香街道新村社区打造由社区法律顾问、“法律明白人”及社区民警组成的“微调解”队伍,并实施合署办公;高新区唐家湾镇法律顾问联合那洲社区村居法律顾问、社区“法律明白人”成功解决辖区升级改造项目引发的商铺腾退群体信访问题。“1+N”行动以来,全市村(社区)“法律明白人”和法律顾问共同参与调解纠纷257件,提供法律服务14118次、服务群众54009人,从源头上提升了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。
打造创新培育品牌。选取金湾区平沙镇美平社区、红旗镇小林社区以及高新区星湾社区作为试点,通过开展“法护航·雁鸣美平”“法护航·崇法小林”“法护航·律守星湾”等项目培育,全力打造法治意识强、议事能力高的“法律明白人”队伍。在香洲区凤山街道开展“金凤鸣法·守护我家”暨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训项目,在新溪社区探索打造的小区“法治管家”项目,解决居民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;在金湾区平沙镇立新社区设立首个“法律明白人”驿站,由村居法律顾问、“法律明白人”轮班坐岗,共同参与法治“问诊”,推动构建“共建、共治、共享”社区治理格局。
惠州市
整合利用资源。依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,引导“村(社区)法律顾问”与“法律明白人”共同参与到基层人民调解、法治宣传教育、法治乡村建设等活动中来。惠阳区村(社区)法律顾问组团开展法治体检、集体经济合同审查等活动,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,帮助村(社区)和“法律明白人”梳理法治责任点和法律风险点。
做好动态管理。将“1+N”行动纳入2024年度村(社区)法律顾问年度考核标准当中,作为各县(区)评选2024年度十佳村(社区)法律顾问的重要考量内容。
加强精准服务。打造“法律明白人”学习交流室,内设“法治书吧”,可供“法律明白人”进行阅读学习,并为“1+N”法律服务团队提供座谈交流场地。惠东县创新设立“公共法律服务咨询日”,每月固定举行两期,推行“信息收集+坐班服务+上门调处”三位一体工作举措,即在镇司法所前期采集信息的基础上,针对涉及婚姻家庭、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问题,值班村(社区)法律顾问联合“法律明白人”上门提供免费法律服务。惠州市司法局建设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视频云平台,实现“法律明白人”及需要帮助的群众与优秀律师面对面交流,获取所需法律支持。
佛山市
细化工作方案。各区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,提升工作质效。其中禅城区出台村(社区)法律顾问工作评价激励实施办法(试行),明确要求村(居)法律顾问与村(居)委员身份的“法律明白人”结对子,明确村(社区)“法律明白人”的培训次数;南海区出台行动方案,促进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;顺德区搭建“顺德区‘法律明白人’管理服务平台”,组织“法律明白人”学习和考核,提升法律明白人专业素养。
加强整合融合。在村(社区)“两委”成员中选拔培育“法律明白人”,推动村(居)法律顾问与村(居)“两委”委员身份的“法律明白人”结对,村(居)法律顾问在参与起草、审查村规民约,参与经济项目谈判、签订重要合同,进行有关决策法律论证等工作过程中,积极发挥村(居)“两委”委员身份的“法律明白人”作用,从源头上提升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。
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优势。依托如崇法屋、人民调解室、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工作室打造“1+N”密切协作、工作有机衔接的平台,结合村(社区)法律顾问工作实际,制定村(居)法律顾问坐班表,现场解决来访群众法律问题,为“1+N”行动提供高效便捷的沟通平台。在定期组织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训的基础上,积极发挥村(社区)法律顾问与“法律明白人”结对帮带作用,利用重要的宣传时间节点开展培训,不断提升“法律明白人”的业务水平和法治素养。
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。村(社区)法律顾问参与村级涉法问题、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过程中,积极吸收“法律明白人”参与其中,将村(社区)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“法律明白人”熟悉辖区公共事务、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结合起来,形成共建共治格局。自“1+N”行动开展以来,全市村(社区)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共同开展法治宣传、矛盾纠纷化解等2700场(次),有力推动了基层治理规范化和法治化。
韶关市
制定1个清单,开展精准服务。制定《韶关市村(社区)法律顾问律师+“法律明白人”“双轨”模式法律服务清单》,群众可以根据服务清单选择服务项目,村(社区)法律顾问律师和“法律明白人”提前研究需要办理的法律服务事项,制定工作方案,并进村入户点对点开展精准服务。2023年全市村(社区)法律顾问和“法律明白人”为村(社区)及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2575次。
发挥2种优势,工作互促提效。在开展法律服务过程中,重大事项法律事务、重要合同的起草审查等专业性强的事项以村(社区)法律顾问为主、“法律明白人”为辅,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等事项以“法律明白人”为主、村(社区)法律顾问为辅,有效地将村(社区)法律顾问法律知识“专”的优势和“法律明白人”地方熟、人头熟、情况熟、语言通“土”的优势叠加起来,发挥出1+1>2作用,更好地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。2023年,全市村(社区)法律顾问和“法律明白人”开展法治宣传6024场次,出具法律意见书504次,参与人民调解9610次、调解成功率为99.36%。
中山市
做好社情民意的“信息员”。出台《中山市“1名村(居)法律顾问十N名法律明白人”行动暨“千名法律明白人”法治实践活动方案》,推动“村(居)法律顾问+法律明白人”相互融合,从源头上提升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。2024年第一季度,共参与矛盾纠纷排查110宗。东凤镇组织“法律顾问+法律明白人”队伍开展“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”活动,及时掌握与反映社情民意,为群众提供“无缝对接式”法律服务。
做好法治建设“引领员”。推动村(居)法律顾问和“法律明白人”共同参与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,在村(居)法律顾问参与起草、审查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,参与经济项目谈判、签订重要合同,进行有关决策法律论证等工作过程中,积极吸收“法律明白人”参与,促进基层社会治理。引导法律顾问和村(社区)“法律明白人”担任法治创建的“监督员”,将“依法管理能力、自治协商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、乡风文明培育、法治创建成效”等纳入监督范围,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,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。
江门市
建立网格化工作机制。充分发挥村(社区)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网格化工作中主力军作用,组织动员法律顾问律师进“网”入“格”担任兼职网格员,村(社区)“法律明白人”在遇到法律专业问题时,可以及时向法律顾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,实现律师的专业优势和“法律明白人”的乡土优势结合,切实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合力。
培育混合式法治力量。在法律资源薄弱地区,注重积极发展外来法律力量,即将村(社区)法律顾问、驻村(社区)第一书记作为本村(社区)“法律明白人”,培育混合式法治力量。
阳江市
打造“法律明白人”过硬新本领。村(社区)法律顾问采取“传帮带”的学习方式,针对土地承包、遗产继承、电信诈骗等群众急需法律内容,帮助“法律明白人”增加法律知识储备,让“法律明白人”成为基层治理“多面手”、乡村振兴“领跑员”。通过船上议事、咸水歌叙事、老渔民管事、渔委会平事等措施,打造阳江特色“疍家调解法”,实现矛盾纠纷“小事不下船、大事不出港”。
推动“法律明白人”展现新作为。“法律明白人”组织“榕树下法治讲堂”,与村民们围坐在一起,开展普法宣传。南恩社区“法律明白人”运用“大众议事”的方式,巧解大型社区消防维修、高空抛物等难题,妥善调解处置家事纠纷、邻里纠纷,获得居民群众一致好评。2023年,全市“法律明白人”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00多场次,参与调解纠纷4000余宗。
梅州市
将“村(居)法律顾问”纳入“普法讲师挂点联系机制”,确定村(居)法律顾问和村(居)“两委”委员身份“法律明白人”结对模式,为“法律明白人”的培育、培训提供专业法律力量。兴宁市将“1名村(居)法律顾问+N名法律明白人”总体要求写进村(居)法律顾问合同中。通过相关制度让村(居)法律顾问定期为“法律明白人”开展法治讲座,提供法律服务。蕉岭县建立1名村(居)法律顾问+N名法律明白人结对子联系表管理档案,以动态管理不断优化队伍结构,提升队伍素能。
潮州市
召开贯彻落实推进会,将指导、培训“法律明白人”参与法治实践工作纳入村(社区)法律顾问职责范围。饶平县打造“1名村(社区)法律顾问+N名法律明白人+1个特色产业户”模式,助力乡村振兴。湘桥区把指导、培训“法律明白人”参与法治实践工作列入村(社区)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内容。
揭阳市
建立“四个”联动机制,即:法律讲座联动机制(法律顾问每季度开展法律讲座与“法律明白人”法治宣讲教育有机结合)、法律咨询联动机制(法律顾问会同“法律明白人”联合接受群众法律咨询)、纠纷调解联动机制(法律顾问和“法律明白人”联动调解)、法律审核联动机制(法律顾问在审核合同,起草、审查、修改村相关事务,出具法律意见书时,“法律明白人”一并参与审核)。2023年全市“法律明白人”和法律顾问联动接受群众咨询9996人次,开展法律讲座3779场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