牡丹江中院: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
发布时间:2024-05-09 18:46:03 作者:佚名 来源: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、最高人民法院、全国妇联《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》,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促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,近日,牡丹江中院举行家庭教育指导站揭牌仪式。
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徐常禄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郑建华、市妇联副主席董睿、团市委副书记路宽、市民政局副局长张琳琳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科长赵刚、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负责人汤佳琪、家庭教育讲师团团长宇海燕、中院少年法庭全体成员、基层法院少年法庭负责人出席揭牌仪式。
牡丹江中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,早在1998年就成立少年法庭。二十多年来,牡丹江少审工作已成为黑龙江省少年审判的一面旗帜,多次获得国家级、省级表彰。为积极回应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,2021年7月6日,牡丹江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少年法庭集中举行挂牌仪式,打造“雪城护‘未’、法爱同行”牡丹江少审工作特色品牌,其寓意为“牡丹江法院关爱未成年人茁壮成长,守护祖国的花朵,与法相伴,与爱同行。”
2023年,家庭教育指导站试运行至今,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7次,家长签署家庭教育家长责任承诺书14份,下发家庭教育指导令60份,回访帮教30余次,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司法建议23份,采纳率100%。累计为5万余名师生开展法治宣传课。牡丹江中院少年法庭庭长、东安区法院刑庭庭长自学考取家庭教育指导师、心理咨询师,以专业知识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,帮助其重获信心,被告人家属和院校纷纷送来锦旗和感谢信,对少审工作予以肯定。
家庭教育指导站成立后,将融合圆桌审判、家庭教育指导、未成年人判后帮教、心理疏导、司法建议、社会联动、法律咨询、普法宣传等多项职能,将家庭教育作为庭审流程固定环节,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接受家庭指导,从根源上预防、治理父母失职教育、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问题,让缺位的爱和监管归位。
下一步,牡丹江中院将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求,推动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政府、司法通力合作、协调发力,不断拓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覆盖面,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“牡丹江模式”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。
与会人员还参加了牡丹江中院第376次“公众开放日”活动,全面了解法院审判执行、队伍建设、文化建设相关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