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纠正不当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意见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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纠正不当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意见书

检  纠执[  ]  号

一、发往单位。

二、罪犯基本情况,包括罪犯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罪犯所在监管场所。

三、原判决、裁定情况和执行刑期情况,包括原判决、裁定认定的罪名、刑期,已执行刑期,剩余刑期。

四、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情况,包括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。

五、认定批准决定不当的理由及法律依据。可表述为:经审查,本院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。

六、纠正意见。可表述为: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一十五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特向你单位提出纠正意见,请依法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,予以纠正。

      年  月  日

(院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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