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欢迎来到法临律网。
搜索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投保人因故意未履行告知义务的,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吗

投保人因故意未履行告知义务的,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吗

来源:法临律网


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,根据法律的规定,订立保险合同,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,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。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,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,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。风险提示:法律规定的保险人合同解除权,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,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。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,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;发生保险事故的,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。

法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十六条

Copyright © 2019- stylebistro.cn 版权所有
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